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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办理缓刑转移手续有哪些
一、办理缓刑转移手续有哪些
办理缓刑转移手续:对于判处缓刑的情形,依法被告社区矫正,对于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应当核实其居住地,在向其宣判时或者在其离开监所之前,书面告知其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时间期限以及逾期报到的后果,并通知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判决、裁定生效起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假释证明书副本等法律文书,同时抄送其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收到法律文书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回执。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二、可以适用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可以适用缓刑的条件主要有:
1、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2、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应当是指宣告刑,而非法定刑。
3、并非对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都可以适用缓刑,适用缓刑的实质条件是,暂不执行所判刑罚,犯罪人也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而判断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根据,是犯罪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
三、 缓刑的执行机关是哪个
缓刑的执行机关根据各国司法机关的体制和缓刑内容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缓刑的执行程序是:由法院宣告缓刑后交有关机关执行。由于各国司法机关的体制和缓刑的内容不同,执行的机关也有区别。主要有二类:
1、原审法院或其委托的其他法院负责缓刑的执行。法院内设专门的执行法官或缓刑监督官,罪犯应定期与缓刑监督法官联系,报告情况,这一类占绝大多数。
2、由特设的保护观察机关执行,由原审法院指导。美国、日本等少数国家设有这样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