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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
劳动者兼职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及法律风险
因此,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以为,根据该条划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本钱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的。
据记者了解,兼职可以分为三类:一类为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不定时的技术或信息咨询服务,即参谋式服务:第二类为劳动者定时向用人单位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第三类为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全日制的劳动,即劳动者由于特殊情形的泛起,与原单位留存劳动关系,但是不再提供劳动,因此,有时间和精力为第三方用人单位提供全日制的劳动。
对此,小圆也承认合同中确实有“如从事第二职业,就解除劳动合同”的商定。 “80后”的小圆(化名)因休止了兼职被单位以“违约”为由将其开除,理由是小圆违背了合同书商定不得从事第二职业的划定。 2011年,因长辈病重、小孩开支等多种原因,不得已选择多打一份工,多挣一份钱来养家生活。小圆对此不服,并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哀求法院判决“禁止劳动者从事第二职业”的商定无效,并支付其赔偿金、补偿金和拖欠的加班工资等。小圆说,尽管家里知道爷爷患的可能是绝症,但出于孝道,还得让他多活一天是一天。在我国的《劳动法》范畴内,一般只认可一名职工与一家企业建立的劳动关系。 ”
2001年5月,小圆应聘进入浏阳的湖南S制药有限公司,成为一名针剂车间灯检岗位员工。
律师指点:单位直接开除兼人员工受争议
法院经审理后裁定: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正当有效,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关系自2001年5月7日起建立。法院对原告哀求确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商定的“禁止劳动者从事第二职业”的内容无效的诉讼哀求不予支持,并驳回小圆的其他诉讼哀求。 ”
面临起诉,S公司辩称:原告(小圆)从事第二职业,具有双重劳动关系,严峻违背被告(S公司)规章轨制及《劳动合同法》,被告依法解除原告劳动合同,事实清晰,证据确凿,无不当之处。而劳动者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在业余时间受聘于本单位之外的其他工作并由此获取报酬的,应当按照有关划定,事先征求本单位的同意。
2011年,小圆的爸爸和爷爷同时患病,常常入院治疗。小圆对此表示不满,之后向浏阳市法院起诉了公司。若劳动关系具有独一性,那么尽管从劳动关系的特性来说,兼职可以形成劳动关系,也会因劳动关系的独一性而不予认定。但单位知道小圆兼职的情况后,以“违约”为由将其开除,理由是小圆违背了合同书商定不得从事第二职业的划定。
兼职是指劳动者在某一时期内,同时受雇于两个以上用人单位而从事双重或者多重的有报酬的职业劳动。
【正文】
4、特别提醒:劳动者兼职要小心违约陷阱
3、律师指点:单位直接开除兼人员工受争议
2、法院审理:孝道与违约如何抉择
1、案情回顾:女工兼职被开除求赔偿
【阅读导航】
核心内容:本文为你讲解有关合同终止协议中的劳动争议。
于是,小圆托人先容,找到S公司四周的J(湖南)有限公司做夜间兼职。对于兼职工作的劳动者而言,一旦涉及到劳动争议,劳动者的权益不会得到充分保护;对于使用兼职职员的企业而言,一定要按划定与劳动者原单位及劳动者本人明确三方的劳动关系,不然就有承担连带责任的可能。老公也在统一公司上班,全家月收入共3000元左右。
法庭上,小圆诉称:自己工作期间当真负责,任劳任怨。到了9月,小圆的爷爷病危,天天需开支1000元以上。在这样的条件下,第一类情形中参谋式的兼职服务,建立的基础是服务而不是直接劳动力,在服务过程中劳动者存在自主性,不存在治理与被治理的关系,因此,这类兼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缺乏建立劳动关系的基础。 2011年11月,家人去世,小圆(化名)因此也主动休止了兼职。那么,兼职是否一定形成劳动关系,兼职是否与劳动关系存在必定的对应性呢?
特别提醒:劳动者兼职要小心违约陷阱
而长沙市清源律师事务所宋欢欢律师以为,这个合同的商定并无不妥之处,劳动者既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合同,就应该按照合同的商定办事,一旦违约,就要承担违约带来的相应后果。小圆说:“我不偷不抢,亲人急需要用钱,尽孝道,岂非错了?是否天天在家躺着看着至亲病危才准确?”
法院审理:孝道与违约如何抉择
今年4月15日,浏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驳回了小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各项经济补偿的哀求。 因此,在记者的采访中,律师特别提醒泛博劳动者:不管劳动关系的确立与履行,都应建立在正当合规的条件下。当月26日,小圆从J公司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款划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本钱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小圆觉得很冤枉,自己并没有耽误在S公司的正常工作,凭什么开除自己呢?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3个月,2011年11月,小圆的爷爷去世。需要留意的是,必需是给用人单位造成“严峻”影响的,假如影响稍微,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合同。
李健以为,此案存在争议的核心点为:该禁止兼职的处罚措施为直接开除是否正当?假设即使企业与劳动者商定禁止兼职是正当的,那么企业可以设置处罚方式为扣工资,降级等,而绝对不能为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小圆说,自己会继承上诉。 ……(四)影响出产、经营秩序及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1.在外从事第二职业或其他非法经营流动……”在被告制定的《员工手册》中的有关“岗位纪律”划定:“未经批准,不得从事第二职业。该行为的念头是人伦善意,应当给予肯定。近日,浏阳市法院作出一审讯决,判处原告小圆败诉。这种情况下即使没有影响完本钱单位的工作任务,但是假如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改正,而劳动者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即可无需事先通知劳动者而解除劳动合同。 S公司并无证据证实小圆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也没有提出过要小圆改正的要求。 2.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翌日下战书,S公司得知小圆兼职的情况后,当天就作出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小圆知道,合同上划定了不得从事第二职业,但她觉得“亲人急需用钱,只能用这种方式去帮他们,尽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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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1月1日,被告与原告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该合同第五条第一项商定:“合同期限从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第二十八条商定:“员工有如下违背公司规章轨制的行为属严峻违背规章轨制行为,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小圆对此表示不满,之后向浏阳市法院起诉了公司被判败诉。
案情回顾:女工兼职被开除求赔偿
“80后”浏阳女工给亲人治病而干上兼职活。
随后,小圆向浏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依占有关划定支付其赔偿金、补偿金和拖欠的加班工资等。天天放工后,小圆稍事休息,晚8点准时前往J公司上班,越日凌晨结束工作,睡上几个钟头,再换上工作服上白班。而小圆的情形不符合上述前提。第二类兼职与第三类兼职中的劳动者与第二家用人单位都能从事实上形成劳动关系,但在实践中能否被认定为劳动关系还存在争议,即劳动关系是否具有独一性。 “我爸爸和叔叔在开福区种地,没什么钱,他们想了良多办法,医药费仍是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