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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设立的材料

时间:2020-11-04  【转载】

 设立分公司需提交以下材料:

  1、你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你的公司的企业章程复印件;

  3、你的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你的公司的股东会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

  5、办事处的住所证明文件,如果是租用的,提供房租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6、你的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文件;

  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许可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相对于总公司而言,分公司在法律地位上相当于公司的一个职能部门,分公司的负责人则相当于部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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