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刑事辩护>>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犯罪案件公安局不立案怎么办

犯罪案件公安局不立案时,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属可以向人民检查院提出申请要求,或者对有证据能证明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另据规定,公安机关在收到检察院通知书后七日内应当将说明情况书面答复检察院。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