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顾问>>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区别

时间:2022-05-05  【转载】

1、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