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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的流程:
1.当事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初审;
3.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4.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申请发给离婚证;
5.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6.登记、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四条规定,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