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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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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常见纠纷有哪些
时间:2022-12-11 【转载】
1、离婚协议签订了,但却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只有在离婚双方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后才能生效,如果没有拿到离婚证,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条件是不能必然生效的。
离婚协议中的“协议”是附条件的,是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
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协议不能生效。
可见,签订了离婚协议,不要以为以后拿到法院就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只能作为法院的参考。
2、很多离婚当事人在离婚过程中,经过多次反复商议,曾产生了多份离婚协议,虽然只有一份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备案,但这不影响其它离婚协议的有效性。
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有约定,以该约定为准;
如果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没有约定到的内容,而之前的离婚协议书中有约定,之前的离婚协议的约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约定,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又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
如果在离婚后,又就原共同财产的处理或其它事宜再作出新的约定,以新的约定为准。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协议书约定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是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