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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
违约金和定金的区别有哪些
时间:2023-03-23 【转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违约金和定金的区别有如下:
1.根本目的不同。定金是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根本目的,因此定金属于担保的一种形式。而违约金根本目的是制裁违约行为,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2.交付的时间不同。定金只能在合同履行之前交付,而违约金只能在当事人一方违约后交付。所以,定金具有预先给付和征约的作用,而违约金不具有这些作用。
3.发生的根据不同。定金是由当事人双方在定金合同中约定的,而违约金一般是当事人自己约定的。
4.确定的标准不同。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数额,超过部分无效。而违约金因具有预定赔偿金的性质,是根据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额来确定。
定金与违约金都是当事人一方应向另一方交付的款项,并且都有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