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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罪名一样吗

时间:2023-05-05  【转载】

 共同犯罪的罪名可以是不一样的。首先共同犯罪是指由两个以上的犯罪分子共同实施罪行为的犯罪形态,而共同实施的犯罪不一定是同一性质的犯罪,犯罪是有转化的,例如甲、乙和丙有仇,甲、乙共同商量对丙进行报复,只是进行殴打,不伤害丙的性命,甲、乙共同购买了刀具等的作案工具,而乙由于胆小,只是负责望风,并没有实施伤害的行为,而甲在实施报复行为时,由于丙的强烈抵抗,将丙杀害,在这种情况下,甲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而乙是属于故意犯罪,所以甲按故意杀人罪定罪,乙按故意伤害罪进行定罪是比较符合法律规定的。


 通过案件的分析,共同犯罪不一定就形成共同的罪名,在实施共同犯罪活动中,犯罪行为是会进行转化的,实施犯罪行为的人犯罪情节严重,罪名进行转化的,就会形成不同的犯罪罪名。


  单位犯罪不是构成共同犯罪,因为共同犯罪需要有两个主体而单位犯罪一般只有一个主体。共同犯罪条件有:


  1.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无论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


  2.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3.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4.共同犯罪的客体要件,本罪共同犯罪行为侵犯的是同一客体。


  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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