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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私自变更合同是无效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后的合同是无效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