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中堂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zhongtanglsh.com 东莞中堂律师事务所 旗下网站 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
刑事辩护
被刑事拘留后放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时间:2024-05-31 【转载】
一、被刑事拘留是不是很严重的事
被刑事拘留确实是一件严重的事情。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这两个条件。
当家属或亲友被刑事拘留时,应当尽快委托正规的专业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前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具体经过、涉案金额、获利情况等,并为当事人提供心理辅导。律师还会帮助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争取减刑缓刑等。但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结果还需根据办案机关掌握的证据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二、被刑事拘留后放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被刑事拘留后被释放的,有以下几种情形:
1.经调查没有犯罪行为,予以释放;
2.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予以释放;
3.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办理取保候审手续释放;
4.符合逮捕条件的,但有不适宜关押的法律情节的,办理监视居住手续,予以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