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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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10  【转载】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情形有哪些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


  2.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6.以及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认定及法律依据

  对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认定,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该条规定了对上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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