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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

时间:2024-08-29  【转载】

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知识: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东莞中堂律师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案例:
刘女士与吴先生结婚后,发现吴先生长期与他人同居。中堂律师刘女士提出离婚并要求损害赔偿。
适用法律:《民法典》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
判决结果:法院认定吴先生存在过错,判决刘女士与吴先生离婚,吴先生向刘女士支付一定数额的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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