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婚姻家庭>>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离婚时的家务补偿

时间:2024-08-29  【转载】

家务补偿


法律知识:
夫妻一方东莞中堂律师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案例:
孙女士在婚姻期间主要负责照顾家庭和孩子,丈夫赵先生工作繁忙。离婚时,孙女士要求家务补偿。
适用法律:《民法典》关于家务补偿的规定。
判决结果:法院考虑孙女士在婚姻中的付出,中堂律师判决赵先生给予孙女士一定数额的家务补偿。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