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
会员注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在线留言
|
东莞中堂连锁
东莞中堂律师网
--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zhongtanglsh.com
东莞
中堂律师事务所 旗下网站 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首页
律师简介
荣誉资质
劳动争议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业务范围
更多
合同纠纷
法律顾问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服务项目
公司产品
公司新闻
人才招聘
在线留言
首页
>>
合同纠纷
>>
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
合同的履行抗辩权
时间:2024-08-29
【转载】
合同的履行抗辩权
法律知识:
当事人互负债务,
东莞中堂律师
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案例:
E 公司与 F 公司签订供货合同,E 公司未按约定时间支付预付款,F 公司拒绝发货。
适用法律:《民法典》关于履行抗辩权的规定。
判决结果:法院认为 E 公司未履行先付款义务,
中堂律师
F 公司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判决 F 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