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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女子驾车出车库遭劫,追击劫

时间:2024-10-17 21:57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中堂律师获悉

“我从没想过会有人死!”佛山一女子将车开出车库时,三名劫匪突然出现,用铁锤砸碎车窗,抢走8万现金。女子追击,杀死一名劫匪,当场毙命!

事件:我在外出时被抢劫,我开车去杀死抢劫犯。

容女士,37岁,是一位颇有成就的女商人,家住顺德伦教吉州一社区。去年7月13日凌晨5点左右,荣女士开车走出车库,准备出去办事。没想到,两个年轻人已经伏击了她的车库。他们手持铁钻,站在荣女士驾驶的汽车两侧。他们用钻头敲击两侧的窗户。

容女士惊慌失措,大声呼救,并按响汽车喇叭求救。目击者梁先生回忆,年轻人砸碎车窗后,拉住容女士的头发,并立即从副驾驶座上抢走了容女士的手提包。随后,两人乘坐附近捡到的一辆摩托车迅速逃离。

荣女士称,手提包内装有现金8万余元以及多张付款收据。她当即决定追捕强盗!容女士的车库门前是一条约3米宽的笔直道路,两边都是握手道。大楼内,劫匪无法逃脱,只能继续前行。

一百米外,容女士追上了劫匪的摩托车。劫匪见自己被逼,选择冲进距离道路30厘米高的居民区,继续逃跑。

梁先生回忆,荣女士直接开车过来东莞中堂律师,先撞坏了木栏杆,又撞坏了铁栏杆,最后把摩托车撞倒了。三名强盗被撞飞,其中一人当场死亡。容女士后来供述,她只是想撞倒摩托车,拿回手提包,并没有想过杀人。不过,当时天还黑,场面混乱,而且她的眼镜也损坏了,所以她没有去。我看得清清楚楚,却不知道强盗已经无路可走了。

争议:“女主角”还是防卫过度

事发后,荣女士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并表达深深的歉意,声称杀死劫匪完全是意外。不过,由于媒体的介入,该事件很快成为网络热议话题。据报道,网络上,超过90%的网友对女司机的勇敢行为表示认可。有人称她为巾帼英雄,甚至有网友想将她推选为广东十大女英雄之一。

法律界对此争议不断。在顺德从事交通事故案件多年的苏永和中堂律师认为,女司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后,进行了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由于她主动殴打犯罪嫌疑人,她可能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有法律专家认为,女司机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应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但因女驾驶人的行为已超过正当防卫有效期,其后的驾车撞人行为已构成犯罪,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又一个新的犯罪行为。劫匪已经成功离开,他对司机的抢劫和侵犯行为已经结束,对他人身伤害的威胁也消失了。司机此时的反击已经超过了合法防御的有效时间。

最终判决:女车主系正当防卫

顺德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荣女士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需承担刑事责任。

顺德法院还查明,两名劫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东莞中堂律师,当场使用暴力手段抢夺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由于赃款已追回,且二人能自愿认罪,将酌情从轻处罚。

依法分别判处两名抢劫犯有期徒刑十二年、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12000元、11000元。

宣判后,两名劫匪提出上诉,认为顺德法院认定劫匪在抢劫时拉扯受害人头发的证据不足,请求改判。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拉扯头发的事实反映在容女士的报案陈述中,也是两名劫匪在警方侦查过程中做出的。相关证据相互印证,故驳回两被告的上诉。原判维持原判。

宣判后,审判长解释了案件的焦点,即女车主是否存在过度防卫行为。

歹徒实施抢劫后准备逃跑,但仍处于受害人荣女士的视线范围内,可见其抢劫行为仍在进行中。正当防卫规定,对正在进行的凶杀、抢劫、强奸、绑架或者其他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人员伤亡或者人员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

法官表示,女车主被抢劫后不顾人身安全,巧妙撞倒了歹徒的摩托车。虽然导致一名歹徒死亡,但这仍然符合我国刑法中“正当防卫”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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