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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有何亮点?

时间:2025-07-05 11:48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中堂律师获悉

6月27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获得通过,并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共有六个章节,涵盖144条内容,具体包括:总则、处罚的种类及其适用范围、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界定与处罚措施、处罚的具体程序、执法监督的相关规定以及附则等部分。本次修订将新增对社会治安造成影响的行为纳入监管体系,同时,对处理治安案件的相关程序进行了进一步的优化和规范,从而为公安机关依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确保公共安全以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更加全面和有效的法律支持。

在修订中,针对违法未成年人的处罚条款进行了多方面的修改,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众多接受采访的专家和学者指出,这次修订的目的是为了增强“惩罚以促改正”的效果,重新设定未成年人惩戒的界限,使法律在处理未成年人违法行为时能发挥更为显著的作用。为此,央广网记者对相关法律实践领域的专家和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学者进行了专访,对这次修订所蕴含的深层含义及其影响进行了深入剖析。

为啥改?老办法管不住新问题

在基层执法领域,长期以来处理违法未成年人的过程中,遇到了不少挑战。这些难题使得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中堂律师东莞中堂律师,一些违法未成年人往往被轻易放过,未能接受应有的教育及惩罚。某市公安局法制支队陈警官,凭借多年一线执法经验,指出:部分孩童频繁进行盗窃、斗殴等不良举动,由于年幼无法受到严厉的惩罚,这不仅对受害方显得不公,而且可能使违法的未成年人心存侥幸,最终可能导致他们陷入更严重的犯罪泥潭。

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教授、犯罪心理学研究中心主任马皑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深入分析,提出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的条款是解决未成年人犯罪治理难题的必由之路。他强调,现行法律对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同时,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不良信息的泛滥对青少年产生了侵蚀,导致法律的震慑力显著减弱,难以有效应对不断变化的新形势。

马皑指出,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现象表现出几个新的特征:首先,犯罪年龄呈现年轻化趋势,14岁以下的治安案件数量明显上升,校园欺凌等暴力事件频繁发生;其次,不良行为容易演变为刑事犯罪,存在从轻微违法行为到严重犯罪的演变路径;再者,由于网络犯罪的匿名性和跨地域性,治理难度极大;此外,犯罪动机出现变化,寻求刺激的犯罪比例持续增长;最后,一些低龄未成年人甚至频繁利用自身身份进行违法行为。鉴于当前形势,新法规对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和不同情节严重程度的行为制定了拘留等执行措施,有力地缩小了简单放任的处理范围,并在教育保护方面做到了平衡,旨在从根本上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孙本雄博士进一步阐释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数据,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整体呈现上升态势,这一现象与之前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干预力度不够有着紧密的联系。尽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那些行为不端的未成年设定了矫正教育的手段,然而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治安案件时,执法民警通常只能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然而,在修订之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是:对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不予处罚;而对于已满14周岁但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已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若系首次违反治安管理,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则不执行行政拘留。这就使得负责案件处理的民警在运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条款时遇到困难,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治理效果。

怎么改?既“严尺度”又“暖温度”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指出,对于14至16岁以及16至18岁年龄段,若首次违反治安管理且情节严重、影响极坏,或者14至16岁年龄段在一年内累计两次或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将依法实施行政拘留。此规定被公认为本次修订的重要突破之一。

孙本雄指出,此次调整是对那些在现实生活中多次故意借助未成年人身份违法、且屡教不改行为的坚决反击。他认为,这一举措彰显了法律的严肃态度,对于那些违法行为情节恶劣的未成年人,实施适当的拘留和处罚,有助于他们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后果,进而起到警示和教育的作用,避免他们继续滑向犯罪深渊。

北京市京都中堂律师事务所的陈赛男律师,长期专注于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她指出,这并不代表对未成年人的惩罚有所增强,而是对教育及惩罚的度进行了更为精确的掌控:轻微过错主要采取教育手段,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则果断采取“拘留”措施,但最终目的始终是“促其改正”——就好比给车辆踩下刹车,其目的是引导车辆回归正确轨道,而非将其撞毁。

在加强“惩罚与改正相结合”的举措之际,如何确保这一做法与未成年人保护的原则相协调,也是本次修订工作所特别关注的焦点之一。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在优化处罚手段之际,亦着重指出需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的矫治教育条款实现有效对接。孙本雄强调,依据新法,对于那些依法不予处罚或免于行政拘留的未成年个体,公安机关需遵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具体要求,实施相应的矫正与教育措施。此举有助于更新公安民警的执法理念,激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规定的矫正教育手段,从而实现行政处罚与保护性处分的有效衔接。

陈赛男指出,我们不应仅着眼于惩罚,更应重视惩罚之后的培养与指导。“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为违法的未成年人设定了多种教育矫正途径,诸如心理辅导和社会服务活动等,旨在协助他们纠正错误,重返正途,这方是真正契合未成年人保护理念的举措。

咋落地?得靠大家一起使劲儿

此次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修订得以通过,将对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管理带来重大影响。短期内,它将为执法部门提供更为清晰的法律支撑,有利于规范对违法未成年人的处理程序,提升执法效能。长期而言,通过加强“惩罚与改正”相结合的机制,有望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构建一个更加安宁、和谐的社会氛围。

修订法律只是迈出的第一步,然而关键还在于后续的严格实施。马皑指出,这要求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教育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构建起一个全面的未成年人违法治理体系,从而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面关爱和保护。

为了更有效地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马皑提出,必须对社会的监护和保护机制进行进一步的优化和完善。设置专门的监护基地,旨在为涉案的青少年提供生活上的照护、技能的培训以及就业的辅导等服务;组建一支专业的监护队伍,成员包括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他们将为青少年提供定制化的心理支持、行为纠正和法律帮助;采用非接触式技术对再犯风险进行评估,并据此制定针对性的矫正计划;普及“电子手环+地理围栏”技术,对反复违法者自动实施禁入网吧、酒吧等场所的措施;构建全国性的未成年人违法信息数据库,并开发出“风险预警雷达图”。

孙本雄提出,必须加强专业队伍的培育。需选拔那些既有专业知识又了解未成年人心理和生理特征的民警,让他们负责处理未成年人治安违法案件及开展教育矫正工作。通过社区警务和执法办案等途径,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的孩子、服刑人员的孩子等特定群体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档案,确保能够及时进行干预矫正、帮教转化以及关爱援助。秉持“早发现、早处理”的原则,一旦发现未成年人出现不良行为,立即进行制止并给予批评教育,同时敦促其监护人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护责任。强化矫治教育和治安管理处罚的衔接,优化学校、家庭和警方三方协作机制。增强协同教育辅导,确保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义务,对于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依法要求其监护人采取严格措施进行管教。

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对未成年人条款的进一步完善,这标志着一次具有重大意义的立法活动。该修订以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实施精确的政策措施,不仅重视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惩处,而且着重于他们的教育和救赎;不仅确保了法律的严肃性,同时也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关怀与理解。孙本雄强调,只有当惩戒的震慑作用、教育的渗透力量以及社会的共同治理能力真正汇聚成一股合力,方能让更多的迷失少年重新找回人生的道路,确保“少年的你”在法律的庇护下健康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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