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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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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制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都有啥要求?
东莞中堂律师获悉
海南日报报道,记者刘杰从三亚获悉,该市近期推出了《三亚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实施办法》,并面向社会公众征集反馈意见,此办法是三亚在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域的创新举措。
这种带有配售性质的保障性住房东莞中堂律师,是由三亚市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对房屋的套型大小和销售费用进行约束,专门提供给住房方面存在难题且收入水平不高的本地住户,以及已经缴纳了若干年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的外来优秀人才等特定人群,通过公平合理的标准来建造的住房类型。一般来讲,这种住房会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形式,并且全部完成装修后再交付使用,房屋的建筑面积主要以一百平方米左右为主。
《实施办法》中规定中堂律师,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提供给满足条件的本地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具体要求包括:申请者必须是本地户籍,且家庭年收入不超过三亚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家庭人口数,或者申请人是政府工作人员、符合《三亚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的各类引进人才;申请者需在本市连续缴纳120个月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养老保险;申请者在本市城镇无住房记录,或只有一套住房且人均居住面积低于本市城镇居民平均居住面积的50%,包含五年内出售或赠予的住房。
依照《实施办法》规定,市住建部门联合各区政府、管委会,针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需求,合理制定发展指标,制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规划方案,注重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建立项目持续发展的推进体系,确保住房资源的有效供给。供应途径上遵循行政统筹、科学安排、市场化的方针,以无偿获得方式提供土地(仅需承担相关费用),借助扩建、改造、功能转换等手法实施建设。管理层面,行政单位提供土地、财政补助、信贷优惠等扶持,同时激活市场活力,吸引不同投资者参与,开辟多元供给路径。
需要指出的是,已购得政策性房产(涵盖房改房、集资合作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涉公商品房)的住户,不可以再次申请购置。对于法律、法规或规章要求优先照顾且具备购房资格的家庭,以及住房存在难题且收入偏低、社保缴费时间久、无房产的家庭,将给予优先处理。
该办法有详细规定,针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严密管控,不允许任何途径将其非法转为商品住房并出售。已购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可长期空置,也不得出租或转让来获取不正当收益。
据消息,三亚正在尝试建设一种配售性质的住房项目,目的是弥补当前保障性住房供应的不足之处,增强这类住房在整个住房市场中的占比,以此持续满足普通工薪阶层对于基本居住条件的需要。
公开征求建议的期限到6月27日,社会各阶层能够利用官方网站递交看法,或者采用书面形式表达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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