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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某工伤八级伤残引纠纷,物业公司与蒋某赔偿责任咋定?

时间:2025-08-29 19:41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中堂律师获悉

往后,物业单位依照协议每月支付社保折现的报酬,蒋某对所得待遇相当满足,但是,2022年春天蒋某干活时发生意外,鉴定为工伤八级残疾,由于需要承担高额的治疗开销和补偿金,物业组织与蒋某之间出现了严重的不和与争议。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蒋某距离法律规定能够退休的年纪仅剩不到一年,他因此离开了管理住宅区事务的公司。紧接着,蒋某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递交了请求,该机构裁定,因工伤产生的各项补偿金总额达三十三万多元人民币。此后,住宅区事务公司对此结果持有异议,于是向奉贤区的人民审判机关提起了诉讼。

人民法院裁判

庭审期间,蒋某主张,物业企业须对仲裁机构认定的所有款项进行补偿。物业企业则辩称,其已经按照协议逐月支付了社保补助,无需承担补偿责任,况且蒋某即将退休,部分补偿数额应该予以减少。

奉贤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本案存在两个核心问题,需要厘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这是否能免除用人单位在发生工伤时的赔偿义务;以及劳动者离职时,若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尚不足五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否应依法相应减少。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要求,企业有责任为员工缴纳工伤险,即便企业与员工签订书面合同另有约定,也不能免除企业的责任。一旦员工发生工伤事故而企业未缴纳社保,企业必须负责支付工伤相关福利。

依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条款,若工伤者主动与雇主终止工作关系,且终止时距退休年龄尚余五年以内,每减少一年,其应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与就业补助金额,将按二十个百分点逐步下调,但此规定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列举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条款,若雇主没有合法缴纳社会保险,雇员有权终止劳动关系。蒋某虽然是因为物业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而离开的,但是没有缴纳社保的情况是双方私下达成了协议,而且蒋某已经实际得到了社保费用折算的收益,需要承担相应的结果,所以他和物业单位终止工作的情形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要求。

蒋某离职时离法定退休年龄还差不到一年,也没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因此这两项赔偿金都依法要减少百分之八十

庭审最后阶段,原告与被告均提出希望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于是向审判机构申请进行调解活动。审判人员针对案件中的主要矛盾点,分别向双方进行法律讲解和事理分析,同时考虑临近退休的劳动者在工伤后的实际生活状况,以及企业应当承担的合理义务范围,最终帮助双方成功制定出和解的具体条款。

法官说法

张晓燕

奉贤区人民法院

新城人民法庭副庭长

四级高级法官

我国已经构建起比较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不过在实际执行中,社会保障机制仍然存在执行不力的现象。雇主和雇员私下商定不缴纳社保,把本应缴纳的社保金以预先支付的方式补偿给雇员。这种预先支付方式表面上看是互利,实际上隐藏着不少隐患。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最高审判机关公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其中指出,雇主与雇员商定或者雇员向雇主表明无需承担社会保险缴费责任的,这种商定或表明不具有法律效力。

私下商定不缴纳社会保险,一旦遭遇工作相关伤害,企业依然有义务履行工伤赔偿义务。

依法为员工投保工伤险是雇主不可推卸的责任。雇主为压缩开支,可能与劳动者商定不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劳动者遭遇工伤或罹患疾病等需要社保提供保障的情形,雇主仍须承担本应由社保机构负责赔偿的全部费用,这通常是一笔巨额支出。

再者,若雇主要素未依照法规缴纳社会保险金,社保管理机构会勒令其限定时间内纠正,若超期未修正,则须承担经济处罚。此情形不仅使机构蒙受资金损失,更会波及机构声誉及业务运作中堂律师,致使机构在市场角逐、人员征召等层面处于不利境地。

第二点说明,个人选择不参与社会保险,导致工伤补偿完全依靠公司承担赔偿的责任

对员工来说,与雇主商定不缴纳社会保险,等于自愿舍弃医疗、养老、工伤、失业及生育等多项全面保障。倘若发生工伤事故,本应由相关机构提供的工伤赔偿,现在需要由雇主负责,赔偿义务便转移给雇主,能否拿到足额赔偿,极大取决于雇主的赔偿实力和信用程度等条件。

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共筑生活“安全网”

社会保障犹如一道隐形的屏障,在关键时刻可为我们生活兜底。就业者初入职场,须就社保缴费标准、缴费周期等事项与雇主达成共识。即便临近晚年,也不宜为贪图短期利益而中断社保缴纳。

企业须为职员投保社会保险,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法规,为所有从业者完成参保证明,保证他们准时、全额获得应有的福利,以此保障劳动关系的融洽与稳固。

法条链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如果雇主出现以下情况,员工有权终止劳动关系:存在违法行为的,或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或拖欠工资的,或强迫加班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或威胁员工安全的。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企业内部的管理规范若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条款,并且对雇员利益造成损害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员工所属单位没有依照法规缴纳工伤保障金,一旦出现工伤情形,相关单位需承担工伤补偿责任。若单位拒绝承担,则由工伤保障金库先行垫付相关费用。

……

第六十条 企业需要自行上报并准时全额支付社会保险费用,除非有不可抗力等法律规定的理由东莞中堂律师,否则不能拖延或减少。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由企业代为扣除并转交,企业每个月都要把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详细清单通知到个人。

……

三、《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国国内的所有公司、机构、团体、非营利组织、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组织,以及雇佣员工的个人经营者,都须遵循本法规要求,参与工伤保障计划,并为单位所有工作人员或雇佣人员支付工伤保障费用。

……

第六十二条 如果企业按照本规定本应参加工伤保障却没参加,劳动保障部门会责令其限期加入,补交该交的工伤保障费用,并且从拖欠开始,每天加收千分之五的罚金;如果超过期限还没交,会处以拖欠金额一倍到三倍的处罚。

按照本规则要求须加入工伤保障却未加入的雇主雇员遭遇工伤事故的,该雇主须依照本规则规定的工伤保障各项待遇和对应标准承担开销。

……

四、《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经评定属于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可以领取相应补偿,具体标准为:达到七级伤残的,可获得十三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补助;评定为八级伤残的,能拿到十一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补助;确定为九级伤残的,将得到九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补助;认定为十级伤残的,则能领取七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补助。如果劳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或者工伤人员主动要求终止合同,工伤保险资金会发放一次性医疗补偿,用人单位则需支付就业补助。七级伤残对应的补偿是十二个月的上年城市职工平均月薪,八级伤残为九个月,九级伤残为六个月,十级伤残为三个月。

工伤职工主动要求与雇主终止雇佣关系,且终止时距法定退休年龄少于五年,每减少一年,未满年限部分,一次性医疗补助和就业补助金额降低百分之二十,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的除外

劳动者因公受伤后离世或达到退休年龄导致工作关系结束的,不能获得本条第一部分第二点所述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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